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 通讯员 张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监察法,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近日,厦门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共分3期,每期5天,各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属国企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近330人参加。 监察法出台2个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用,用中学,在实际工作中运用12项调查措施、完善法律程序等,有感悟也有疑惑。为了做好纪法贯通,依法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专门邀请省纪委监委、省法院,以及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委党校的有关同志前来授课。培训内容既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解读,又有《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运行制度的探索和思考》等理论思考,还有《职务犯罪证据收集的禁止与变通》等实操业务。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把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学用结合中解决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解决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增强责任担当,激发干部内在动力。要学深悟透监察法内容,成为纪检监察工作样样精通的“高手”。通过学习使广大纪检干部政治更成熟、信念更坚定、精神更振奋、本领更高强、履职更有力、工作更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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