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长辈敲诈子侄协助转账 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2018-05-16 16:50 黄文水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黄文水通讯员同检)邻居只不过偷拿了价值40元的钢管,李甲(化名)居然勒索5万元。更离谱的是,他儿子李乙和侄子李丙(均为化名)不仅不劝阻,还从中协助转账事宜。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这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三人的认罪态度良好,且已经退回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三人均采用缓刑。

经过

被敲走2.5万元,邻居之子不服报警

2016年11月的一天,李甲发现,邻居田大(化名)偷偷拿走了自己放在家门口的几根钢管。其实,这些钢管价值不过40元,但李甲不想善甘罢休,他将田大抓住后,通知田大之子前来处理。李甲声称:准备打断田大的手,如果不想让他这么做,就拿出5万元来。

经过几个来回的协商,田大之子最终同意赔偿25000元。由于没有足够的现金,田大之子提出,用银行卡转账。此时,李乙也在场,他拿过田大之子的手机,输入了自己银行卡的账号,顺利转账2万元。

由于手机转账有限额,无法继续转账,一同在场的李丙拿出自己的银行卡,让对方转账5000元,收到钱后,李丙将5000元转给了李乙。

收到钱后,李乙心情大好,他买来烧烤,邀田大之子一起吃,之后各自回家。回家后,田大之子越想越气,第二天他向同安警方报警。

起诉

两后辈一直在现场,协助转账也有罪

警方介入后,李甲随即退赔了25000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

之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甲移送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作为李甲的亲属,李乙、李丙一直在案发现场,在田大之子无法给现金时,主动提供转账的银行卡,帮助完成转账行为。因此,李乙、李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犯罪,建议公安机关对李乙、李丙追诉。查清事实后,检察院以李甲、李乙、李丙涉嫌敲诈勒索罪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