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吴庭玮肖雨)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获悉,在厦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及就地预缴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均应当进行2017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据悉,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为了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避免网络拥堵,厦门国税的工作人员建议纳税人尽早错峰进行年度申报。 那么今年的企业汇算清缴有哪些新政呢?企业汇算清缴过程需要特别注意哪些细节?企业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有哪些渠道可以咨询……昨日,厦门国税的工作人员就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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