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徐景明通讯员杨友诚)这辆“黑车”,4月25日才办完处罚手续被驾驶员领回,5月7日上午,又因非法营运被执法人员查扣。驾驶员刘某说,从事违法的事,真是得不偿失。 5月7日上午,市交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在高崎机场T4候机楼附近执法,发现一辆泉州牌照的车辆驶入出发层,车牌号非常眼熟。“我们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这辆车在4月9日因非法营运被查处,地点也是在机场。”执法人员介绍说。 在例行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不仅车子与当时查扣的一致,连驾驶员都是同一人。看到执法人员,驾驶员刘某当场泄气,交代了非法营运的事实――5月7日,他运载3名乘客从泉州晋江到厦门,车费150元。 “我4月25日刚接受过处罚,这次能不能通融一下?”刘某说。执法人员回答:“既然你知道非法营运不可取,还知道会被处罚,那为什么明知故犯?”听到这句话,刘某顿时哑口无言。 目前,该车已被交通执法人员暂扣,驾驶员刘某将再次因为非法营运被处2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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