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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轻信小广告 借钱后未如期还款遭非法拘禁

2018-05-04 07:04 陈晓青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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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陈晓青通讯员翔法宣)“只需一张身份证就能马上贷到款。”这样的广告相信不少人都见过。然而,看似无门槛的贷款背后,其实充满陷阱,黄华(化名)就被套路了一把。

去年10月,手头正紧的黄华看到了“一张身份证即可办贷款”的小广告,便通过微信联系了广告发布者饶某荣。同年10月17日,黄华提出想借款5000元。饶某荣遂收取黄华的身份证作抵押,并让其单方签写了一份“借款协议”和一张收到贷款5000元的收条,要求分十期归还,每七天归还一期,每日收取千分之五的利息。

黄华自觉还款压力能够承受,立即签了字。然而,饶某荣通过银行卡转账5000元后,随即以收取上门服务费、还款保证金和头两期还款本金及利息的理由,让黄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回1900元。最终,黄华实际拿到手的只有3100元。饶某荣还口头提出,如黄华逾期还款,则翻倍收取本金。

很快,黄华将借到的3100元用于日常消费,未能如期还款。于是,去年11月10日15时许,饶某荣、饶某华与石某等人,驾驶两辆小轿车至翔安找到黄华。当时,被骗上车的黄华被饶某荣打了两个耳光。饶某荣等人要求黄华马上还款,并将其载到马巷镇某小区附近一处空地,逼迫其打电话向亲友筹钱还款;饶某华还用脚踢了黄华的身体数下。随后,饶某荣、饶某华逼迫黄华重新签写了一份借款合同和收条,这次的借款竟变成10000元。事发当晚7时许,黄华胞兄同意帮忙还款并转了10000元给黄华。当晚7时44分,黄华通过手机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饶某荣归还10000元后,才被放回。

经法医鉴定,黄华身体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但饶某荣、饶某华仍涉嫌非法拘禁罪。去年12月4日,两人在翔安马巷镇某小区暂住处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对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今年1月30日,两名被告人向被害人黄华支付赔偿款15000元并取得谅解。此外,饶某荣、饶某华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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