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林慧敏)67岁骑手违反禁行规定,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了解到他家庭困难后,民警又主动掏钱帮他交罚款。 20日17时40分,嘉莲交警中队民警刘玉平在莲坂转盘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时,胡某驾驶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上路,因违反禁行规定而被拦查。胡某表示,他已经67岁,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目前还要打工维持家庭生计,希望可以免于处罚。刘玉平将胡某引导到路边,耐心地说明了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闯禁行区潜在的事故安全隐患,并对其违法行为开具了处罚单,查扣了违法电动自行车。 不过,考虑到胡某生活困难,刘玉平拿出200元递给胡某,希望能缓解胡某一时的困难,并帮忙将电动自行车上的东西搬到路边安全区域。 前日,胡某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完该起违法后,找到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想感谢刘玉平对他的关心和帮助,并对刘玉平的执法心服口服。胡某说,由于他不会写感谢信,希望能通过单位转达对民警的感谢。胡某表示,经过这次经历,今后他将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做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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