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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车酒驾酿悲剧 和租车公司双双成被告

2018-04-25 09:51 谭心怡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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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韩某担责70%

韩某无证、醉酒、超速驾驶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主要原因

租车公司担责20%

租车给韩某的这家汽车公司并不具备从事汽车租赁的资格,因此也有责任;作为公司的投资设立人李某,对汽车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租车公司老板娘汪某担责10%

韩某肇事时开的车是汪某2010年买来自用的,她将车放在自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汽车公司出租

  漫画/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记者谭心怡通讯员湖法宣)汽车公司未谨慎审查车辆承租人的资质,男子用他人的证件租车,而后醉酒驾驶车辆且超速行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导致被撞出租车内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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