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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外“两轮车”频频闯红灯 交警部门:将进行专项整治

2018-04-21 18:29:30陈万泉 叶芷蔚颜梅丽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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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闯红灯纳入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集美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驾、闯红灯、无证、无牌、超员、逆向行驶等摩托车违法行为24747起,同安交警大队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21835起,翔安交警大队去年查处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近七万起,查扣违法摩托车近两万部。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行驶,将被处以500元罚款、扣6分;对于无牌、无证等手续不全的车辆,还将进一步查扣车辆,甚至对驾驶人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闯红灯既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又带来交通事故隐患,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人不要因为个别路口没有交警执勤就超速、超载、逆向、闯红灯或者酒后驾车,若不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是自己,甚至可能致残、致亡。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出行专项整治行动及全天候不定时整治,重点打击摩托车涉酒、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帽、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相关案例】

骑电动车闯红灯 女子受重伤死亡

2018年1月16日,一女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由东往西,行驶至火炬工业园区舫山南路与舫山东二路交叉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进入路口行驶,与由北往南行驶的小型轿车碰撞,女子因受伤过重,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4月6日,在深圳大鹏新区坪葵路葵政路口,一辆载有两人的摩托车在高速通过路口时被侧向路段驶来的小轿车相撞,连车带人被顶出十余米远。经深圳交警调查,事发时,摩托车驾驶人徐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闯红灯,乘客均未戴头盔,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车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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