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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竟靠一条绳 集美侨英警方连续查获3处无证旅馆

2018-04-20 08:36  房舒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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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无证旅馆被罚3次还不怕

4月19日凌晨,侨英派出所社区民警对曾于4月3日查获吸毒人员的霞梧里某出租房屋进行抽查时,发现该出租楼宇管理人陈某滨不仅未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还存在擅自经营无证旅馆的行为,遂将其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违法人员陈某滨在此之前曾先后3次因擅自经营无证旅馆被公安机关处罚,但他觉得做正当的房屋租赁生意赚钱太慢,屡次被查又屡次再犯。4月18日,一名需要短租的租客联系上陈某滨,陈某滨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但他没有想到,次日凌晨即被警方查获。

在接受调查过程当中,陈某滨对自己擅自经营无证旅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滨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二房东想赚钱逃生竟靠一条绳

黄某秀是个“二房东”,本来是想从房东手中租下出租房后,再转租赚钱。但因为经营不善,黄某秀觉得没能达到预想的收益,便萌生日租的想法。4月14日晚上9点多,侨英派出所社区队队长张旺福带领民警高鑫贤在社区排查时,发现黄某秀这处位于侨英街道乐安西里的出租房。随即将黄某秀和住在该无证旅馆内的住客口头传唤至侨英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民警介绍说,黄某秀经营的无证旅馆不仅缺少必要的防火设施,楼道内也较为拥挤,用于应急的逃生出口,仅用一条从楼上下垂到楼下的绳子代替,同时,出租房的防盗门也几乎从不关闭。1名房客就是在经过出租房时,发现防盗门没锁,竟自己走进去入住。

4月14日,黄某秀被侨英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提醒】

擅自经营旅馆将被罚

警方表示,各种形式的“日租房”,凡未经公安机关合法特种行业许可,擅自经营旅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之规定,除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以外,还要被依法取缔。

警方提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登记,擅自经营的无证旅馆虽然价格低廉,但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防火设施不到位、缺少应急通道、住宿人员情况复杂、管理混乱、缺乏安全保障等多种安全隐患。入住无证旅馆不仅在面对纠纷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还有可能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因安全设施、逃生通道不合格而面临人身危险。集美警方将保持对非法擅自经营旅馆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就严惩一起,最大限度消除社区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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