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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百姓”推出宣传领积分、举报拿快奖新举措

2018-04-19 23:08 来源: 东南网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9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2016年5月,厦门市公安局联合市综治办、市财政局采取“互联网+群防群治”模式,创新推出“厦门百姓”平台。以多形式、多渠道的奖励机制,广泛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平安宣传、线索举报及协助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目前,“厦门百姓”平台已开通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两个用户端口。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厦门建设的积极性,厦门市公安局持续深化平台机制运行和优化界面设置,不断创新平台功能,特别是在完善用户体验和增强群众参与度、获得感等方面下功夫,频频打出“组合拳”,陆续推出宣传领积分、举报拿快奖、修订《积分奖励办法》等新举措,让广大群众想用、会用、用好“厦门百姓”平台。

据统计,“厦门百姓”平台已有75.2万名注册用户,采集出租房屋、人员、车辆等信息343.8万条,有效举报各类违法犯罪及安全隐患线索6619条,成为厦门市乃至全省、全国群防群治领域一张响亮名片。

新增宣传互动领积分功能

“厦门百姓”平台将安全防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在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通宣传互动模块,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安全防范宣传。期间,平台用户只要将安全防范宣传内容转发至朋友圈或微信群,并将转发截图上传至“宣传互动”功能模块,经后台人工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积分奖励。具体转发内容包括:

1.“厦门百姓”手机APP公告;

2.微信公众号推文及看图抓贼专栏内容;

3.“厦门百姓”平台以外有关防诈骗、防火、防盗等内容的海报、公告、新闻报道及相关音视频资料、安全防范素材;

4.原创的安全防范宣传素材或有关宣传活动现场的视频、照片等。

操作流程如下:

上线“快奖”机制

4月9日,“厦门百姓”正式上线“快奖”机制,并于4月16日启动兑奖。所谓“快奖”,即快速奖励。“厦门百姓”的注册用户,可通过“线索举报”功能模块对治安、交通问题及安全隐患等内容进行举报。只要举报信息详实,照片、音视频资料与举报内容相关且有明确事发地址,“厦门百姓”平台在将举报线索下发相关单位处置的同时,立即对用户予以每条线索5元人民币的快速奖励。

1.最快1小时到账。此前,“厦门百姓”平台接到用户举报线索,需将指令下发至相关单位并收到反馈处置情况后才会将奖励发放到用户账户,历时往往要一周左右。“快奖”机制推出后,平台只要能有效地将群众举报线索下发到具体单位,便会将奖励短信发给用户。用户在收到短信后便可进入微信公众号上兑换现金红包,实现最快1小时内领奖,显著提升群众参与的即时反馈感。

2.最高3次领奖。针对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除可获得5元“快奖”外,若处置单位反馈为处置有效的,“厦门百姓”平台还将根据《厦门市“互联网+群防群治”积分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并对符合《厦门市公安局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的,按规定给予200元至10万元的现金奖励。简而言之,一条有效的举报线索,有可能同时获得“快奖”、积分奖励和有功奖励三个层面的奖励。

此外,平台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将举报事项的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告知举报人。

(操作流程如下)

调整积分奖励规则

目前,积分奖励适用除警辅、社区网格员等专职力量以外的平台用户,范围涵盖用户签到、线索举报、宣传扩散、群防任务等内容。在保持原有的20积分兑换1元人民币标准的基础上,市公安局联合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对原有的《积分奖励规则》进行了修改。新规将于5月1日施行。

1.部分积分奖励值提高。对每日登录签到奖励,由1分提高至5分;对涉黑涉恶线索奖励,由600分提高至1000分;对其他刑事案件犯罪线索,由每抓获1人奖励200分提高至每起案件600分;对其他治安案件违法线索,由每抓获1人奖励100分提高至每起案件200分。

2.新增积分奖励内容。对原有的转发APP通知公告的3分奖励标准提高为5分至20分,且奖励范围扩大至微信公众号推文、看图抓贼专栏等内容;对转发“厦门百姓”平台以外、个人原创的安全防范素材,以及宣传活动现场视频、照片的用户,在将相关资料上传并经人工审核通过后,奖励10分;

3.积分兑换奖品种类增多。积分兑换由原有的兑换手机流量、现金改为兑换微信现金红包、充值手机话费、等价纪念品等多形式奖品。

4.奖励积分将纳入个人信用分。不久,“厦门百姓”积分将纳入厦门市个人信用“白鹭分”评价考虑范围。

此外,为保障“厦门百姓”用户权益,针对平台用户在参与群防群治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将按照《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和保障。同时,市综治办为所有用户购买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解决用户后顾之忧。

警方还提醒广大群众认真对待线索举报,在享受举报奖励“福利”的同时,严格履行如实举报义务。针对捏造事实、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等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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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案例一

4月11日16时许,群众叶先生举报同安区414县道林瑶路十字路口,因缺失交通信号灯,早晚高峰期经查交通拥堵。“厦门百姓”平台立即指令同安交警大队开展处置,并对叶先生予以“快奖”。

4月13日,同安交警大队反馈:针对上述隐患线索,已推动同安区政府在该交叉路口设置信号灯,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施工项目正在进行中,同时部署辖区中队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案例二

4月14日8时许,群众李先生举报在同安区新民卫生院旁的兴三国广场处,一个移动公司配电箱倒塌,电线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厦门百姓平台立即将上述线索流转城市公共安全平台。

4月15日17时许,公共安全平台反馈称,移动公司已派员到场修复倒塌的配电箱。厦门百姓平台在给予李先生安全隐患线索举报3积分之外,同时给予“快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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