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袁舒琪)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们注意了!昨日开始,2017年厦门市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始发放,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醒,申请户别忘了前来领取。 据悉,本次合同发放时间为4月11日-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及下午2:30-5:30,地点在建设大厦三楼办事大厅。为避免拥挤,申请户需按签合同时安排的时间前往领取,领取时除了要携带身份证、房号单原件以外,还需携带购房发票。 需要提醒的是,个别2017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买手续,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已于本周一通过快递发送《2017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缺席办理购房手续申请家庭放弃购房资格通知书》,告知相关办理事项,请这些申请户注意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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