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陈佩珊)在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的需求迫切,但加装的难度不小。从去年至今,嘉莲司法所就两次和社区调委会联手,化解了两起由电梯加装引发的纠纷。调解员希望,这两起纠纷的调处,可以为观望中的业主们提供参考。 一楼业主不同意 电梯加装难实施 厦门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已出台多年,但实际操作难免遇上各种困难,业主意见不统一就是最大阻碍。去年下半年,嘉莲街道某小区某居民楼加装的电梯终于正式投入使用。为了这部电梯,整栋楼的业主们折腾了大半年,其中最难的环节就是说服一楼的业主。 这是一栋一梯12户的老旧居民楼,阿杰和阿翔分别住101室和102室。一开始,他们就反对加装电梯。考虑到一楼实际需求,楼上的业主们提出阿杰和阿翔不必参与分担电梯安装、后期维护、公摊电费等相关费用,但阿杰和阿翔不为所动,“我们不用电梯,自然不必跟大家一起承担这费用,但装了电梯多少都会影响我们一楼的通风、采光。” 由于阿杰和阿翔的态度很坚决,邻居们相继前往做思想工作都无功而返;因为这事,邻里关系也出现了微妙变化。去年6月,眼看电梯计划可能要落空,部分业主找到了小区所在社区调委会求助。社区调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嘉莲司法所调解员彭彩红得知情况后也第一时间参与指导调解。 释法说理新思路 适当补偿化纠纷 “这是我们调处的第一起电梯加装纠纷。很多业主其实都在观望,我们希望这起纠纷的调解能起到模板作用,为其他类似纠纷提供范例。”这是彭彩红当时的想法。 当时,带着一份10名业主的授权委托书的业主老蔡,还有阿杰、阿翔参与了调解。调解员为阿杰和阿翔详细解读了2015年出台《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指出,经居民楼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加装电梯,电梯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要征得该部分业主的同意。”经现场查看,调解员指出,该居民楼电梯加装完全不占用阿杰和阿翔的产权部分,而且当下已有三分之二的业主支持电梯加装。换句话说,其他业主加装电梯合法合理,反对的意义不大。仔细听完调解员的解读,阿杰和阿翔态度有了些转变。 反过来,调解员提出了另一思路,“通风采光先不说,施工材料堆放、施工等也一定会影响一楼的进出,能不能适当给点补偿?”老蔡当即电话征求了其他业主的意见。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就补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成功案例做参考 类似纠纷速化解 正如彭彩红所言,电梯加装纠纷不是个例。今年过年前夕,嘉莲街道一居民楼又因电梯加装起了纠纷,这次还是一楼业主不同意。与一楼业主小英多次沟通未果后,楼上业主们决定直接启动加装计划,先做前期准备工作。一次,电梯公司前往测量就遭到了小英的阻挠。业主们闹成一团,险些发生冲突。僵持过程中,小英向其他业主提出了几万元的补偿金,随后几乎成了整栋楼的“公敌”,邻里关系每况愈下。 居民楼所在社区调委会介入后,彭彩红也再次出马。这回,她带上了之前那起纠纷调解的材料。按照之前调解的方式、方法,原本态度不太友好的小英逐渐降低了自己提出的补偿数额。第一起案例也为这起纠纷化解提供了参考,当事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调解员说法 做好正面引导 倡导居民自治 对于老旧小区而言,加装电梯无疑为大部分业主提供了出行便利,也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但加装的过程常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如统一业主意见、费用分摊等。彭彩红告诉记者,在这些电梯加装纠纷中,一楼业主都扮演了重要角色。“虽然电梯加装规定只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但实际上,一楼业主不同意,基本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后续的勘测、设计、施工等都很难进行。”不仅如此,纠纷涉及人数众多,事情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邻里关系。 在彭彩红看来,人民调解化解此类纠纷有着天然的优势。“诉讼耗时长,请律师也有一定费用,到头来还不如把律师费直接补偿给反对的业主。”她认为,人民调解为做好电梯加装纠纷意义重大。“电梯加装是一种居民自治,值得倡导。我们要在这中间把好法律观,树立典型,做好正面引导。”对于反对者,她建议考虑长远些,从改善生活环境、建立和谐邻里关系出发,提出合理诉求;也建议支持者们多换位思考,通过合适途径巧妙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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