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想在清明小长假租女朋友一起回家 男子被骗2400元

2018-04-10 07:07:09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实习生徐霖通讯员洪恒亮)想在清明节小长假,租个女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遇到骗子,最终被骗走2400元……晨报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获悉,市民小杨就遇到这样的骗局。

清明节小长假前夕,24岁的小杨准备回莆田老家扫墓。4月2日当天,小杨在某网站贴吧上,看到有人发布了一个帖子称可以“出租女友”。因为正好需要找个女孩陪他回老家,小杨就添加对方QQ。随后,双方以每天1000元的价格“成交”。

之后,对方以要从杭州来厦门与小杨会合后,再一起回他老家为由,向小杨索要200元“车费”。在小杨转账了这200元后,对方又以“误车费”、“服装费”等理由要求小杨转账汇款。就这样,小杨先后5次转账,总计金额达2400元。4月5日,双方约定见面的时间到了,对方又称需要先支付3天共计3000元的费用,才能和小杨见面。这时,小杨才意识到被骗,便报了警。

另外,除“租女友回家”被骗的,近日还有市民遭遇按摩色诱诈骗。4月6日1时,32岁的吴先生闲着没事,在网上搜索一番后,添加了一位“女性”微信好友。对方通过吴先生添加请求后,以“保证金”、“押金”、“安全费”等让吴先生先后转账4200元。1个小时后,吴先生的微信被对方拉黑,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报警。

据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统计,在为期3天的清明节小长假里,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共接报电信网络诈骗49起,其中电信诈骗6起,网络诈骗43起;而从诈骗类型来看,商品交易诈骗共接报13起,按摩色诱诈骗9起,贷款诈骗7起;商品交易诈骗中,以购买游戏装备、账号居多。

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谨慎交友,不要轻信陌生人提出的转账汇款要求,以免落入骗子设置的圈套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