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姜某桃被警方依法刑拘。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小斌 实习生 徐霖 通讯员 厦公宣) 眼见男友醉驾被查,她当场阻挠民警执法,最终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湖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4月1日晚,这起事件发生在日圆大桥上。昨日,记者在厦门市第一看守所见到犯罪嫌疑人姜某桃,她对其所作所为非常后悔,表示今后将戒酒。 4月1日22时30分,金山交警中队民警在日圆大桥设卡拦查酒驾时,一辆白色轿车朝盘查点驶来,经检查,该车驾驶人吴某涉嫌醉驾。 看到男朋友吴某要被带离,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女子突然上前欲阻挠民警执法,不断辱骂、推搡甚至试图殴打民警,并用力甩警车门。尽管女子的儿子从车上下来劝阻该女子,但她依然不依不饶,造成现场交通堵塞。 交警遂将现场情况通报110指挥情报中心,禾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场处置,但该女子仍然不配合民警执法。在民警对其警告无效并依法强制传唤时,她又多次踢踹、殴打民警,并将民警警帽打落在地。 随后,该女子被带至禾山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在派出所内,民警多次劝说她配合例行人身检查,但女子拒不配合,并用力推搡和殴打民警头部及肩部,随后被制服。 昨日,晨报记者在厦门市第一看守所见到这名女子。该女子叫姜某桃,40岁,安徽人,目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湖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对于其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姜某桃表示很后悔。她说:“当晚喝了酒,自控能力太差,才会做出这种糊涂事。这几天冷静下来,心里很后悔。”姜某桃表示并不习惯在看守所里的日子,会好好接受改造。“等出去以后,我会戒酒。”她说。 涉嫌妨害公务最高判刑三年 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前,厦门警方已通报多起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判处刑罚的案件,且涉案当事人均已依法受到法律制裁。厦门警方表示,警方将继续加强对民警执法权益的维护,对不配合民警、辅警现场执法执勤,甚至肆意辱骂、殴打民警、辅警等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按照“发生一起、依法严肃处置一起”的原则打击查处,并对已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检察院起诉。 警方提醒,公民有义务积极配合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绝不允许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阻碍执法。同时,市民朋友在聚会时切勿过量饮酒,避免酒后滋事、酒后驾车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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