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3日(福建日报记者 廖丽萍 吴在平 通讯员 夏迪遂)从4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进入首个征收期,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首日厦门市共有26户纳税人通过网报系统进行了正式申报,入库税款1.3万多元,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平稳过渡。 据悉,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将过去的排污费征收制度改为税收征管制度,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地税机关,实行“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税收征管模式。为确保实现环境保护税顺利征收,厦门地税部门围绕“早准备、广宣传、多培训、全模拟”要求,于去年年初就着手部署环保税开征前的准备工作。截至3月31日,厦门所有已识别的1740户环保税纳税人已完成环境保护税模拟申报工作,准确采集申报基础信息,提前做好首个征期的数据准备。 厦门地税提醒,纳税人自主申报是环保税和排污费的差别之一,厦门地税已为环保税纳税人提供网络申报服务及上门申报绿色通道,因遇清明节放假3天,本月申报期顺延至4月18日,环境保护税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及时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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