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提升城市环境 厦门六区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象专项整治

2018-03-23 08:40:31许晓婷 陆晓凤 罗子泓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集美区:摊贩堵住通道商铺跨店经营

措施:精准摸排实时管控多措并举促长效

20日中午12时许,正值学生放学时段。厦门市第十中学的校门口及周边人行道上,流动摊贩聚集在此,摆起了小吃摊。糖葫芦、寿司、饭团、手抓饼……校门口附近两侧约200米长的范围内摆了10处流动摊点,各式各样的小吃零食吸引了不少学生驻足购买,导致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道被挤得水泄不通。更为糟糕的是,个别移动摊车上斜挂着煤气罐、食材露天摆放,形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不过,这些摊子没能摆多久,就被前来巡查的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短短几分钟时间内,这些流动摊贩就被一一劝离。

同样的乱象,也出现在当日下午白泉菜市场周边。个别商家将垃圾随意倾倒在公共区域,一些店铺门口堆放着各类经营器具,市场附近的围墙、电线杆上乱贴小广告等现象随处可见;在白泉街25号居民楼下,有流动小贩私设摊点宰杀售卖活禽。

连日来,集美区城管执法局各个责任中队出动专门的巡查队伍,全方位深入问题区域摸底排查。在精准掌握各类市容乱象的规律和特点基础上,数十名队员分片包干、实时巡查,对各类市容乱象露头就打。

据执法人员介绍,下一步,各辖区中队将有针对性地采取“定人定岗、法规宣传、依法处理、文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巡查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管控机制。除了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监管之外,各辖区中队也将举一反三,在辖区其他范围内不定时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同安区:直接在马路上摆摊设点

措施:合理规划疏导结合加强宣导

本不宽敞的人行道、车辆辅道被流动摊贩“占据”;在学校正门口右侧,短短200米的人行道上存在12处流动摊贩,地上的透水砖还留下了道道油污;更有摊贩直接在马路上经营,围满了学生的小摊彻底占据路面,开着摩托车前来接小孩的家长只能一步三停,缓慢挪动着,生怕蹭到行人……针对近期文明暗访中同安区教师进修附小、同安一中及城西市场周边出现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同安区城管执法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治提升,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目前,占道经营摊贩以售卖水果、小吃为主,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将考虑根据市场需要,在适当区域进行规划,并建设一批简易市场,集中容纳摊贩。其次,网格管理,严管重罚。区城管执法局会继续加强网格化巡查管理,根据区域、网点布局,划分责任区,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切实加大整治力度。最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意识,也让占道经营者失去买方市场,无利可图,从而达到根治的目的。

湖里区:校园周边跨店经营现象突出

措施:疏导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机制

“桌椅不能摆到市政道路上,不能影响行人通行。”昨日上午11时,距离放学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湖里区城管执法局湖里中队的执法人员就已经在厦门第六中学(高中部)周边巡查。为了杜绝占道经营的现象,他们正在挨家挨户进行宣导。

在此前“文明创建暗访团”的暗访中,该校周边流动摆摊和跨店经营问题均较为突出。例如,在和宁路59号附近,商家直接在盲道上摆起桌椅。经营范围从店内一直延伸到店门口的人行道,整条人行道俨然变成了路边大排档,只剩下三分之一供行人通行。餐盒、纸巾……餐饮垃圾被随意地丢在人行道上,卫生状况不佳。

“现在,在学校周边,每天都有2名队员、10名协管员还有10名志愿者在校园周边维持秩序。”湖里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了从源头上杜绝流动摊贩以及占道经营的现象,他们加大人力物力,延长工作时间。不仅仅在上下学高峰期加强巡逻,每天还会定人定岗在校园周边执法,确保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无占道经营现象,保持道路畅通。

在湖里市场,执法人员也采取了相似的管理机制。除了加大人力物力之外,他们还充分发挥路巡员在日常巡查中的作用,将机动巡查和定岗执勤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方式,巩固一处、定岗一处、守死一处。

接下来,他们还将形成长效化机制。通过错时执法,强化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开展引摊入市、建立征信机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遏制各类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