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优秀女性系列报道之四 东南网3月1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 通讯员 张谢池)大家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处理家事纠纷太琐碎。 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的刘亚帆,却每天都在与这些家务事打交道。家事审判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和坚持。 刘亚帆说,自己有时也难免心累,但累的同时,也有很多的小确幸,这样的小确幸在当事人那里,可能就是大幸福。 昨日,本网记者也走进刘亚帆的“小确幸”。 维护妇女儿童及老人权益 2009年,刘亚帆进入海沧区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4月被抽调参与家事法庭的筹建工作。 家事法庭自设立之初,就以保护家庭弱势成员利益尤其是妇女、儿童及老人的权益为原则,重点关注家庭健康、婚姻质量、夫妻感情维护和修复、儿童健康成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促进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在审判中,刘亚帆也同样将这种理念贯彻执行。坚持将调解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置于审判的全过程,重点引导当事人克服心理障碍、梳理情绪、化解矛盾、重建和谐家庭关系。 2014年9月,刘亚帆作为承办法官,颁布了厦门市第一份离婚纠纷中“人身保护令”——根据原告宋某某提交的报警回执、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伤情照片、法医学临床检验鉴定书等证据,迅速启动审查机制,最终认定被告钟某某确对宋某某实施家庭暴力,遂依法作出“人身保护令”,禁止被告钟某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原告宋某某。 被告钟某某也因家庭暴力行为在离婚时向原告宋某某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赔偿。通过颁发“人身保护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临时庇护所为受家暴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家事法庭坚持不公开审理,保护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和身心健康,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原有的家庭、婚姻关系。此外,这里也坚持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纠纷优先,努力发挥妇联妇女维权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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