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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不好可这样维权 专家和法律人士以案说法

2018-03-14 07:12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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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碎品不保损属“霸王条款”

收快件遇到烦心事,市民该如何维权?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提醒,市民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协商不成时,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郑志宁表示,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若收件人本人无法验收时,经收件人(寄件人)允许,可由其他人代为签收。代收时,收派员要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快递员将快件放在保安室、自提柜等处时,如果收件人不知情或不同意,一旦快递丢失,应由快递公司赔偿,反之则由收件人自行承担责任。”

此外,根据规定,快递服务时限(即指快递服务组织从收寄开始,到第一次投递的时间间隔)也有相应的要求,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快递公司服务时限超过标准期限,属于逾期送货,由此给收件人带来的损失,应由快递公司承担。”郑志宁说。

而对于易碎品“保丢不保损”的情况,郑志宁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可将其视为“霸王条款”,“快递公司如果觉得收寄易碎品的风险高,可直接拒收。如果收寄了,那就要保障安全性,并要承担破损引发的赔偿责任。”

针对曾女士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而被列为蓝店网点店家“非服务范围”的遭遇,郑志宁认为,收件人有权要求面交并验货,如果蓝店网点店家因此将其列入“非服务范围”,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收件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陈小斌)

读者声音

董小姐:我现在网购,除了一些有专人派送的快递外,再也享受不到上门送件的服务。如果家里没人收快递还好说,家里有人也放鸟箱、蓝店,都不主动联系,一条取件短信就了事。我明明付了快递费,还得自己取件,如果取件超时了,还得再付钱,虽然就一两元,很不爽。

噢买尬:从湖北寄驾照到厦门,快件丢了,我从2月7日开始催件,一直到昨天才完成赔付,已无力吐槽。每天打四五个电话,刚开始还傻傻地等回复,后面投诉都没人理,客服还挂过几次电话。

爱萍赵:迟迟不派送的情况我刚刚经历,4日快件到了所在城市,直到10日才拿到手。8日投诉没反应,10日又投诉一次才开始处理,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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