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程午鹏 通讯员 厦公宣 思公政)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除夕夜共有两人因燃放烟花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除夕当晚,全市各派出所集结警力,与各街道在辖区内开展“禁放查非”宣传和打击工作,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安监、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巡查小组,按预定计划,到各街道、派出所推进、督导“禁放查非”工作。 警方提醒,“禁放查非”专项行动还在继续,接下来还有“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民俗节点,警方将继续加大巡逻查处力度。 案例1:从漳州带烟花来厦 海边燃放时被查获 前晚9时许,在会展中心对面礁石上,何厝边防派出所民警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燃放烟花棒,民警当场收缴3捆共60根烟花棒和1个打火机,并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该男子姓李,本地人。根据民警调查,李某虽是本地人,却不经常在厦门居住,他从漳州买烟花棒带回厦门到海边燃放。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警方正对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2:男子海边燃放烟花 被警方罚款1500元 2月14日,莲前派出所对一名非法燃放烟花的男子予以行政处罚。 当晚8时许,在曾厝垵对面的沙滩上,该男子点燃烟花棒,想跟女友制造浪漫气氛,这一幕正好被巡查经过的莲前派出所民警遇上。民警当即收缴该男子携带的30根烟花棒和打火机。经审查,该男子姓陈,这些烟花棒是从泉州带来的。 目前,陈某已被警方处以1500元罚款,警方正对案件调查中。 |
相关阅读:
- [ 02-10]数百非法烟花爆竹电子起爆集中销毁
- [ 02-07]68箱非法烟花爆竹被集中安全销毁 警方将继续严查
- [ 02-02]店主帮妻弟寄售烟花爆竹 依然算违法将面临处罚
- [ 02-01]近三成烟花爆竹产品抽查不合格 春节期间购买需当心
- [ 02-01]大量烟花爆竹紧挨煤气罐堆放 翔安警方端掉违法售卖点
- [ 01-30]见男孩放烟花 民警循线查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杂货店
- [ 01-27]食杂店角落竟藏2000余串烟花爆竹 店主被处以行政拘留
- [ 03-29]清明时节需先扫陋习后扫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