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小车超载还伪造驾驶证 司机罚款超万元拘留半个月

2018-02-07 08:07 黄敏江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林慧敏)一部小车不仅超员,交警仔细一查,司机还涉嫌伪造驾驶证。

4日晚,思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云顶南路环岛路口至云顶隧道南路口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22:30,民警在盘查一辆黑色小车时,发现该车核定载荷5人,车上却坐了6人,构成违法;民警还发现,司机陈某强驾驶证已累计记满12分,且因未接受学习教育,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已被停止使用。

民警再次核对信息时发现,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信息与系统上显示的信息完全不相符合,存在伪造证件的嫌疑。民警当场对陈某强进行询问,他承认其出示的驾驶证是在厦门某处花100元制作的假证,目的是为了躲避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被查处。

民警对陈某强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数的20%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6分),以及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扣留机动车)进行处罚,并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