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福建日报厦门观察> 正文

厦门市中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揭牌

2018-01-30 15:51:07廖丽萍 吴在平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30日(福建日报记者 廖丽萍 吴在平)24日,厦门中院和厦门市司法局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厦门中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

据介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将积极探索拓展整合驻点律师工作职责,开展诉讼指引,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公益服务;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目前,厦门两级法院均已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前身为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中级法院工作站,该工作站于2014年1月15日成立,由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安排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进驻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公益服务。4年多来,驻点值班律师共为1000多名群众提供各项无偿法律服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中级法院工作站正式更名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