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门13618家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除名”

2018-01-25 09:57:56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因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且未申请移出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厦门市有13618家企业近期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剔除了名称。这也是全市首批被依法“除名”的商事主体。

据统计,截至去年企业年报工作结束,全市共有2万余家企业、近2万个体工商户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这些商事主体多因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在日常监管中被发现通过住所核查无法联系,或‘双随机’抽查中被发现不在原址办公等情形,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人员介绍。

按规定,商事主体名称被剔除后,将不再受保护;而且“除名”是不可逆的,无法再恢复到正常状态,该商事主体只能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名称被剔除的企业,其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也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即对企业被剔除名称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定期限内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有相关受限人员任职的企业,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或备案手续,解除受限人员的职务。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