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王智灵 苏建艺) 近日,记者从思明区地税局获悉,2017年度,思明区共有24341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较上年比增5617人,增幅达30%。 根据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月1日到3月31日对上年度年所得自行申报。据了解,为引导纳税人主动进行申报,思明区地税局开通了“自行申报绿色通道”,并采取召开讲座、座谈会、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申报辅导,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委托扣缴单位、涉税中介机构等代理申报方式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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