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情> 正文

走访岛内外:店面扩张随意占道等乱象又有所回潮

2018-01-16 10:53:52薄洁 林施赟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征集令】

加入文明随手拍

曝光身边乱象

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不论是固定店家,还是流动摊贩,只要您发现占道经营现象,都可以加入“文明随手拍”行列,一同来曝光身边的乱象。您可以拍照并注明时间、地点等信息发给本报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或@本报官方微博“厦门日报”等平台(请注明“文明随手拍”)。

如果您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

【观点】

有的放矢长效管理

精细化破解城市难题

文明观察员黄素玉

占道经营,顾名思义,是指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可分为固定店家的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占道经营,可以说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不仅堵塞交通、侵占公共利益,还影响市容市貌,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又深感棘手的问题。

我们常常会看到这么一个现象:某处有占道经营,一段时间整治力度加强,效果就好,一旦没有整治,很快又会反弹。这个问题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又普遍存在,要怎么根治,是个长久性的课题,我觉得除了开展综合治理,更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发挥智慧,与时俱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精细化破解城市管理难题,让城市运营更有序,让百姓生活更顺畅。可以参照深圳、杭州等地,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城市管理,通过大数据及时研判、发现问题,从而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流动摊贩抱着侥幸心理,往往会通过“躲猫猫”“打游击”的方式,占道经营的地点比较随机,无形中也加大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压力。我想,及时发现问题很关键,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可以更合理地对有限的执法力量进行布局,杜绝那种“你赶我跑”的执法被动局面。

除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还有部分固定商铺,肆意扩充店面的“地盘”,给周边居民、市容市貌造成困扰。我认为对于占道经营行为,首先,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震慑;其次,还要注重文明理念的植入,真正落实“门前三包”,还可以结合我们正在打造的信用平台建设,将店家的“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当中,提升城市管理的社会认同感。最后,建议“疏堵结合”,根据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探索划设一些临时摆摊区域,加强规范化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0月1日起,全国首部社会文明法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将“占道经营”等九项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相比于《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体现了对占道经营“顽疾”从重处罚的立法意图,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大,将更好地震慑违法商贩,促进商家文明经营。

【他山之石】

深圳:重罚超门线占道经营

去年开始,深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超门线经营集中执法行动,对超门线经营实行“零容忍”和顶格处罚。根据执法部门巡查的情况看,超门线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多通过乱搭建伸缩雨棚来扩展经营空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超门线经营每占用1平方米将面临500元处罚,上不封顶。此外,对于占道经营的整治,深圳城管部门已把全市290条主要干道、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设为严管区,禁止占道经营及摆卖,严格管理。对影响交通、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的成片摆卖、夜间烧烤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还将大规模全面拆除伸缩雨棚。

台北:限时限地放权

台湾的诸多夜市中,最出名的莫过于台北的士林夜市,其中最核心的区域就是士林市场。白天,士林夜市周边交通无阻;入夜后,摊贩遍地。两者巨大的反差,依据的是一个规则:限时限地。《台北市摊贩管理自治条例》详细地列项规定,台北哪里可以摆摊,营业时间的限定等。此外,相关部门也大量放权给摊贩,士林夜市成立了自治会,一些具体事务管理由摊贩自治组织负责。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