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 不得配套幼儿园和接入燃气 层高不超4.2米,不得设厨房 《意见》还规定,新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或申请单元分割的办公用途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最小分割单元的设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层高不得超过4.2米;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必须集中设置。 办公类建设项目(含SOHO办公项目)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项目不配套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等价格按照商业价格收取,燃气不得接入户。 【违规处罚】 违规开发建设将罚没违法所得 擅自改变结构将限制买卖、备案 《意见》明确,开发企业及相关主体、买受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意见》指出,开发企业及相关主体存在违规开发建设、虚假宣传、购房资格造假等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查处,罚没或追缴违法所得,并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违约责任。 开发企业或买受人擅自改变规划建筑功能或对房屋进行加层、插层等改变建筑内部结构的,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限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项目首次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 |
相关阅读:
- [ 12-25]思明深化老旧小区改造:多措并举 改善居住环境
- [ 12-19]厦门非居住性水价、气价将变动 明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
- [ 11-28]2.2万张居住证下月将过期 警方提供三种渠道办理“签注”
- [ 11-28]厦门首批发放的居住证开始办理签注 警方发布便民攻略
- [ 11-27]网上就能申请居住证签注 逾期前30日未签注功能将中止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