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传“明年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 厦门交警支队回应 海峡导报讯(记者黄敏江)近日,厦门有网友网传“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昨日,厦门交警支队辟谣:该说法不正确,是误读。 导报记者获悉,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针对我国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仍偏低,公交车防火安全性和乘员逃生便捷性的要求不足的问题,增加客车行驶稳定性和逃生通道的措施。针对重中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配置偏低的问题,增加盘式制动器、紧急切断阀开启报警装置等要求。不过,交警表示,新标准对小车影响并不大。 针对网传的“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交警解释,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另外,新标准对于汽车安全带,明确了应装备三点式(或全背带式)汽车安全带的座椅范围,即除三轮汽车外,所有驾驶人座椅、乘用车的所有乘员座椅(设计和制造上具有行动不便乘客乘坐设施的乘用车设置的后向座椅除外)、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 的其他汽车的所有外侧座椅、其他汽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的前排外侧乘员座椅,装备的汽车安全带均应为三点式(或全背带式)汽车安全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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