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海事审判 利用科技手段执法办案 推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的应用及派出庭科技法庭的改建工作;开展案件卷宗电子化、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做到“每庭必录”;创造性地运用网络公开的卫星照片取证;首次运用大数据分析我国航运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司法信息化建设的转型升级,厦门海事法院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探索总结出了“微信扣船”、“微视频调解”等执法办案新举措。 今年,该院涉台庭在审理一起码头租赁合同纠纷案时,承办法官受到车载GPS导航的启发,创造性地运用网络公开的卫星照片取证,对当事双方均无法证明的两三年前码头设施是否交付的关键事实进行还原,并据此作出妥善判决,充分展现了海事法官在紧跟时代科技变化,善用科技手段提高裁判公正性上的努力。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已经广泛运用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为公开公正司法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厦门海事法院首次运用大数据分析我国航运业发展,根据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全国10家海事法院新收诉讼案件数,突出船员劳务纠纷、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通过审判案件数量上的增减,分析我国航运业发展现状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而对航运业相关数据的分析则来源于我国进出口贸易行业的数据、造船业的数据、航运企业的经营数据,从中预判我国航运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并从服务、合作、制度、平台、方式等方面对航运业持续发展提出六个方面的建议,以期有助于航运人士更好地看清未来的发展方向。 创新办案思维 让司法更有高度和温度 动辄上亿元的涉外船舶拍卖款及所产生的利息要不要收税?怎么收税?这一未曾有人探索的领域,由厦门海事法院开了先河。 随着伊朗某航运公司将19.15万元税款成功在厦门国税申报入库,标志着海事法院与国家税务机关首次联手对非居民转让财产税款征收通道正式开启,此举也填补了国家税收征管的一个空白,引起其他海事法院和有关律师的极大关注,有的专门打电话给承办法官了解情况,探讨经验做法,对厦门海事法院承办法官不就案办案的做法给予点赞。 为满足群众多元化、差异化的司法需求,服务保障民生,厦门海事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创新方式。比如,在强制执行拍卖船舶的过程中,如何解决部分船员对长时间拿不到执行款而产生不满情绪的问题?为此,执行法官以船舶为单位建立同船船员微信群,实时释法答疑,告知执行进展,满足船员的知情权,最大限度地维护基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至11月,全院扣押船舶21艘,拍卖变卖船舶26艘。执结案件887件,执结金额6.17亿元。 积极主动做好海洋污染损害纠纷等案件的司法延伸服务,在责令污染人承担责任的同时,积极帮助和指引受害渔民申请国家油污基金补偿,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服务保障厦门会晤,并及时总结服务保障涉金砖国家司法经验。今年来,厦门海事法院认真梳理2010年9月以来全院审理执行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四国的各类海事案件30多件,从中分析出案件类型涵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海上保险合同、船员劳务合同、船舶修理合同、港口保管合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等七大类。根据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成功总结出七条经验,并以《关于服务保障金砖国家经贸航运情况的报告》上报上级法院,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及省高院院长马新岚的批示肯定。周强指出,要及时总结厦门海事法院经验,出台促进金砖国家经贸航运司法政策。 积极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高效审结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积极发挥司法职能的作用,服务保障自贸区各类金融创新。今年5月,该院受理一起因融资租赁人未依约办理抵押权登记引发的纠纷,厦门自贸片区的某融资租赁企业申请诉前扣押租赁人名下价值上亿元的六艘远洋捕捞作业船舶,该院依法准许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厦门自贸片区重点培育的融资租赁业。党的十九大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后,该院组织力量积极研讨,形成《关于探索建设厦门自由贸易港的几点建议》上报市委,得到充分肯定。 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功审理300余名沿海养殖户诉美国水质保险财团养殖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该案标的额高达1.3亿元,审判人员以对国际公约的深刻理解和程序规则的娴熟运用,促使美国保险人主动接受管辖,从境外汇入2000多万元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支付损害赔偿,并主持协调各方促成纠纷的圆满解决。据统计,今年1月-11月,全院共受理四涉案件581件,较去年同比增长4倍。该院通过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以专业高效的海事审判工作,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实施。 抓党建促审判 夯实公正司法基础 厦门海事法院历来重视党建工作,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党支部基本建设年活动,围绕“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干警队伍,促进以审判为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院党组书记邱志雄明确提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注重在学习上下功夫,采取全院干警集中学、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组织党员学、深入村镇助力学、邀请教授辅导学、营造氛围推动学等“六学”举措,凝心聚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在结合上下功夫,全院干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个人思想、工作、生活等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在造势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先后在微信、微博、网站上编发62篇学习信息,有6人次学习感言被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采用。充分发挥“厦门党建e家”的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闯关和竞赛。 持之以恒抓好日常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党员收看专题讲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深化典型领跑行动,扎实开展向廖俊波、陈清洲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培养树立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认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开设“书香海院”读书交流平台,开展“好书推荐”、征集廉洁司法座右铭、最佳读书心得评选活动,促进干警坚定文化自信。组织法官进社区、乡镇、村居、港区、渔区开展普法活动,促使更多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今年11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在全省城市基层党建会议上,肯定了厦门海事法院为金安社区“金哥安妹”法律驿站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举措。据悉,该举措还在全国城市基层党建会议上作书面经验交流。 持续抓好“复合型”法官队伍的培养。按计划组织八批共30名审判业务人员跟船进行航海实践锻炼,提升办理涉及航运案件的能力。选派年轻法官到省高院、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挂职锻炼,拓展视野,丰富实践,储备新生力量。鼓励干警加强专业理论研讨,有20余篇调研案例发表于《人民司法》、《人民法治》等国家级刊物及司法专著中。今年8月,该院一名法官受邀作为我国两名法官代表之一,参加新加坡司法学院主办的“法院管理领导力项目”研修班,展示了中国法官的形象,增进了与会各国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了解。 【亮点点击】 调研工作受褒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批示肯定了《关于服务保障金砖国家经贸航运情况的报告》,周强指出,要及时总结厦门海事法院的经验,出台促进金砖国家经贸航运司法政策。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在全省城市基层党建会议上也肯定了厦门海事法院为金安社区“金哥安妹”法律驿站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举措。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伟华批示肯定了《关于探索建设厦门自由贸易港的几点建议》。 收结案创新高 今年1月份至11月份,受理各类案件3556件,新收案件数同比增长41.22%,新收标的金额高达37.87亿元。结案2886件,结案数同比增长64.16%,结案率81.16%。执行案件结案887件,执结金额6.17亿元,实际执行率87.55%。扣押船舶21艘,拍卖变卖船舶26艘。 院庭长结案占比高 今年1月份至11月份,院庭长结案1539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3.32%。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下一步,厦门海事法院将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干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和最具安全感城市的目标任务上来,把注意力和着力点集中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要求上来,努力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全面开启新时代厦门海事法院工作的新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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