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何无痕)记者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12月5日起开始接受网络申报。这意味着“厦门人才新政45条”提出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正式落地实施。 这项人才新政是7月出台的。今年7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简称“厦门人才新政45条”)。新政提出,厦门将加大力度吸引高学历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的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全国同类城市最高 对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正在开展的“优秀人才争夺战”,“厦门人才新政45条”提出,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据初步了解,此项补助标准为全国同类城市中最高。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将大大增强我市对高学历人才的吸引力,为我市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按照此前的数据测算,我市每年预计将有约3500人可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新政落地实施后,这一数字预计将进一步增加。 补贴申请可全程网办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可参照执行。新引进人才包括新接收的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来厦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补贴资金无须层层转发,可一次性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申报单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无须到窗口办理。 具体由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名词】 新引进人才 指自2017年7月10日起,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新引进我市辖区工作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 具有厦门户口; 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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