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1 补助标准为同类城市最高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并于12月5日起开始接受网络申报。这意味着,“厦门人才新政45条”提出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正式落地实施。 针对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正在开展的优秀人才争夺战,新政提出,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据初步了解,此项补助标准为全国同类城市中最高。 按照此前数据测算,厦门每年预计将有约3500人可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新政落地实施后,这一数字预计将进一步增加。 亮点2 毕业生在职人才都可领取 《实施办法》适用于厦门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新引进人才,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也可参照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覆盖面广,新引进人才不仅包括新接收的高学历毕业生,还包括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来厦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 哪些人属于新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规定,自2017年7月10日起,经厦门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新引进厦门辖区工作且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人才属于新引进人才:具有厦门户口;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亮点3 补贴可直接进入个人账户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到窗口办理,补贴资金也无需层层转发,可一次性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新引进人才只享受一次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未通过审核的,可在引进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人才,晋升学历学位的不予补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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