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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检察院公开审查校园盗窃案 一嫌犯获“有罪不捕”

2017-12-08 19:52 江海苹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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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纪骥欣)“工资充裕的学长为何心生贪念”“一个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犯错该如何回归正途”……近日,集美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校园盗窃案召开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并邀请人大代表等旁听。

小中(化名)去年大学刚毕业,工作之余经常回母校打篮球。一次,小中在打球间歇,一时起了贪念,将学弟张某、李某放在篮球架下的两部苹果手机拿走,并在一家二手手机店把手机以800元的价钱抵押出去。经鉴定,小中盗窃的两部手机价值6000余元。

捕还是不捕?在主持人的引导下,犯罪嫌疑人的父亲,被害人张某、李某,办案民警,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等与会各方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是否具有取保候审条件,是否真诚悔罪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集美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小中涉嫌盗窃罪,但系初犯、偶犯,确有悔罪表现,从教育改造、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不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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