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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实施五年来 海沧区党风政风不断向好

2017-12-06 17:32:56薄洁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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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海旅集团纪工委工作人员在国庆假期后登记公司公车行驶里程数,通过比对节前公车行驶公里数,挖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讯员陈蕾蓝雅婷摄影报道)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 通讯员陈蕾)从一间房、一辆车、一桌餐这些细微之处入手,5年来,海沧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党风政风的不断向好,带动社风民风的向上向善。

出国境“五人小组”讨论会、党委“六必谈”、纪委“七必谈”的廉洁自律谈心谈话,清风村居,党员“两圈”规范,一封家书寄廉洁情怀……海沧区不仅在区级层面创造出一张张全面从严治党的亮丽名片,更在基层创新推出纪委书记巡访小分队、纪检一刻钟、入户“周三见”、村居廉政“三大员”、居务咨询日、一村一廉档、“民俗日变文化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转作风、接地气,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

党风引领 “刀口”向内

“召开会议会场不摆鲜花、不上水果、不插彩旗;规范会务接待,各部门严格执行用餐标准,控制接待经费,每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接待费用……”在海沧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一份关于简化会务接待的通知要求中,这一条条落实到细节处的条文,让海沧区一位办公室“老干部”直呼“不可思议”:“管得又细又严,区委、区政府确实动了真格!”

不仅如此,在公务用车、因公出访、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事项等方面,海沧区都出台实施细则,用制度管人管事。公车改革后,海沧区还与时俱进,加强对租赁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租赁车辆报批手续。

“10月8日,车辆行驶里程为XX公里,与9月30日入库登记时公里数相符,该车国庆期间没有填报派车手续,无出车记录,公里数与实际相符!”2017年国庆假期刚过,海沧海旅集团纪工委的李汪洋和张诗慧就忙碌起来,核对公车行驶公里数、检查派车手续是他们节后必做的一项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海沧区上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决心和力度持续不减,全区基层单位和国有企业看在眼里,也纷纷动了起来,根据工作实际,从各个方面助力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

要从制度上“正风”,更要从思想上“纠风”。十八大以来,海沧区纪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党员干部过“政治生日”》、《廉勤家访》、《党委“六必谈”》和《纪委“七必谈”》等制度,抓关键少数,抓“森林”防治,在思想上念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紧箍咒”。“八小时”之内要全面从严,“八小时”之外也要驰而不息,为此,海沧区纪委创造性地制定了《海沧区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行为规范》,组建了海沧区“两圈”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将“管住手”“管住嘴”变为“管住心”,真正做到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

纪律保障 久久为功

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在离任审计中被逮了个正着。今年6月,海沧区纪委根据年初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线索月报告制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1+X”专项督查组各职能部门上报的疑似问题线索进行筛选核查,在区审计局移交的问题线索中发现了一起疑似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深挖细查之下,发现海沧区某学校前校长廖某在任职期间多次因私使用公务车辆,并报销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区纪委立即形成调查组,对廖某开展党纪立案调查,最终,责令其退回公车私用费用1500元,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连续两个月上报问题线索为零的职能部门,需说明工作开展情况;连续三个月为零,区纪委将对其‘1+X’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1+X’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让海沧区纪委“1”的作用得到切实凸显,也让海沧区“X”部门切实感受到了压力。2017年,该区各“X”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38次,检查单位82家,发现问题线索22条,查实问题6条,对3名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1人。

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巡察办和综合派驻纪检组带头发挥监督执纪重要作用,突出重要节点,狠刹不正之风,采取明察暗访、驻点巡察等执纪手段,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线路,深入机关、镇街、国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现场督查。突出方式创新,运用实地检查、部门联合督查、电子监控视频、税务征管电子系统等手段,开展“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职务消费等专项检查。十八大以来,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500余次,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单89份。对海沧街道工会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办公用房超标、海投集团4起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在全区形成震慑,并在全区范围内创新当场宣布纪律处分决定、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谈话等制度,做好做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后半篇文章。

十八大以来,该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3人(含违反工作纪律17人),同时对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52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3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全区通报。

移风易俗民心所向

刀出不归鞘,劲风不停息。如今,海沧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成效已经逐渐凸显。“清明怀祖,清正传家。”今年清明节,海沧区文圃山公墓的这样一条标语格外引人注目,海旅集团纪工委和文圃山公墓党支部的“拒礼”告示也摆在醒目位置,对祭扫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明文规范。令广大群众称赞不已的,还有文圃山公墓公司推出的“鲜花换香烛”活动,携带香烛祭扫的群众,可凭香烛到服务台免费更换鲜花一束,还能免费领取海沧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编印的《家风故事》和《廉洁小故事》等廉政文化读本。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尚俭去奢带来的好处,自觉性和主动性都提高了不少!”文圃山公墓公司员工卢秀珍高兴地说。

党风清正带来的社风民风清新,正在悄无声息地浸润人心,也给海沧各基层村居换上了移风易俗的新风貌。每年农历十月十五是海沧东孚街道后柯村保生大帝的生日,往年村民们摆宴席,讲排场,比阔气……自从村里提倡移风易俗以来,大操大办的习气悄然改变,取而代之的是一场场的文化大餐,回归传统的民俗活动赚足了村民的好评。

今年下半年,后柯村抓住了全区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的契机,对村里婚丧喜庆作了十分“接地气”的具体规范:以“吃得饱”为标准,喜事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办,不攀比;丧事提倡不喝酒,只请前来帮忙的亲朋,不超过7道菜,只请2队乐队等。规范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本村攀比奢靡之风大大减少,还辐射带动了周边几个村庄形成移风易俗的新风气,成为全区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成效的一个生动缩影。此外,由群众自发组织,区相关部门协助建设、开展的芦塘书院的“清明诗会”、天竺书院的廉政文化长廊、院前社的家训传诵、钟山社区的移风易俗倡议书、海虹社区的退休老党员清风合唱团等,都为海沧移风易俗活动的开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这五年来海沧大环境大风气的变化,海沧街道渐美村味来饭店的老板娘傅香梅也切实感受到了:“我们饭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了,以前人吃饭讲排场,吃的都是面子,是人情。现在亲朋小聚的多了,讲究实惠、美味,一些干部来我这里吃饭,都是自己掏腰包!”

中央八项规定一小步,全面从严治党一大步。在海沧区纪委相关负责人看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再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铿锵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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