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都说了啥? 【说形势】 通过案件被告知道社会热点在哪 “任何行政机关都随时可能变成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被告。”由于社会热点层出不穷,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领域不断拓宽,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不断高涨,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面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政府信息公开已经逐渐渗透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 在思明法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有接近73%的案件被告是国土、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涉及征地拆迁、建设规划、综治管理等信息的案件逐渐增多,这与当前社会民众关心的主要焦点、热点基本相符。 【谈应对】 不仅要“有求必应”更要回应得于法有据 与大多数人印象中不同的是,行政机关被起诉的原因,并非“有求不应”。实际上,在思明法院受理的155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未答复的仅有4件,其余151件均针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给出了回应,只是申请人基于其他原因认定机关违法并起诉。 思明法院在《白皮书》中分析,这说明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不仅关注行政机关是否予以答复,还对具体的答复情况及答复质量、效果有所要求。 这个观点也通过案件数据得到了证明。在行政机关回应但仍被起诉的151件案件中,以各种理由未予公开的占到了72%,也就是有7成案件虽有回应,但回应结果却未予公开。而在未予公开的答复中,“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以及“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是行政机关最常用的三种理由,还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也成了近两年常用的理由之一。可见,行政机关整体上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仍持相对谨慎态度。 思明法院指出,部分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公开后的外部效应过分忧虑,信心不足,担心信息披露后对其他工作产生影响。 【给建议】 让公开变为常态不公开成为例外 从司法审判的角度,思明法院也给行政机关提出了几点建议。 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在界定政府信息内涵时,应当抓住主体(行政机关)、场合(履责过程中)、方式(制作或获取)、形式(记录、保存)等特征进行综合判断,让真正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需求进入到信息公开的制度框架中来,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作用。 逐步变被动为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有依申请公开,还有主动公开。从目前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仍停留在少量常规的基础信息,个别行政机关官网还存在相关链接信息指向错误或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因此,建议行政机关应充分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根据群众申请信息的情况,及时调整思路,在不损害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量对群众广泛关心的问题逐步主动公开。 尝试建立跨机关单位的信息公开征询联络机制。一方面,用好征询机制,当遇到可能牵涉其他机关、单位的敏感或重大信息时,可以通过联络机制及时征询相关机关、单位的意见后再行处理,以增强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对信息公开领域疑难、共性问题进行跨领域探讨和交流,提升答复质量,规范答复形式,避免同问不同答的情况出现,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行政审判工作亮点 亮点1 让当事人少跑腿多省心 工作经验成为立法参考 2012年以来,作为全省首批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试点法院,思明法院全面推进简易程序的适用,大幅提高审判效率,并总结形成《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运行情况调研报告》,为立法提供实践参考。在大力推行简易程序的基础上,于2016年12月初订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速裁暂行规定》,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试行行政诉讼案件速裁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逐步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适用简易、速裁程序,不仅大大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减少讼累,而且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合理配置,促进及时高效化解矛盾争议。从2016年12月正式实施速裁程序至今,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结案46件,其中28件以撤诉方式结案,撤诉率60.9%,审理周期平均约20天,比普通程序平均审理周期缩短约1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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