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举报,被执行人周某在咖啡店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 集美区法院供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集法宣)“执行悬赏保险”您知道吗?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我市首笔执行悬赏保险金已经发放至举报人的账户中。一通电话让举报人获得1万元赏金。 几天前,一名案件被执行人的家属主动来到集美区法院,代为偿还3万元欠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平息。去年1月份,集美区居民阿祥(化名)将3万元借给熟人周某。周某迟迟不还钱,阿祥催讨无果,只得向法院起诉。但是在判决生效之后,周某仍然不肯履行判决,阿祥又申请了强制执行。集美区法院执行法官表示,他们多次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周某名下的财产,发现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他不接电话,前往他的住所也找不到人,让执行工作陷入困局。 今年8月,集美区法院率先在全市推出了执行悬赏保险,目前该做法已推广到全市。直到11月初,阿祥决定试试,他申请投保,缴纳1000元保费,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悬赏保险合同。根据约定,对提供周某下落的举报人悬赏1万元。11月6日,集美区法院发出了首份含保险条款的悬赏执行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被执行人周某的下落。 一周后,也就是11月14日傍晚,集美区法院接到一通举报电话,举报人称,周某正在集美区的一家咖啡店里喝饮料。执行干警立即出动,于当晚7点左右将周某带回法院。不过,周某仍然不肯配合,拒不报告其财产情况,鉴于此,集美区法院对周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随着该案的顺利执结,集美区法院也及时兑现了这笔执行悬赏金,由保险公司直接将钱款汇入举报人的银行账户中。 何谓执行悬赏保险 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均与保险机构开展合作,在悬赏执行中创新引入商业保险手段。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经法院审核同意,可自愿投保悬赏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保险公司负责对举报人支付赏金。申请人缴纳的保费为悬赏金额的10%。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的,最高获得的赏金不超过20万元;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这一机制一方面缓解了申请执行人对悬赏的费用压力,另一方面可调动社会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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