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女士:还有两部车被多收了费用 11月21日上午,物价部门负责人黄先生主持本次调解,希望双方能就此纠纷达成统一意见,最终和解。江女士表示,令其气愤的不仅是多收费用问题,更是物业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我们一次性缴纳了三辆车的月租费,现在只退还了投诉的这辆,其余两辆车也被多收了,我们要求退还,物业说系统查不到多收的记录不能退?”江女士出示了9月30日公司转款给恒安物业三辆车月租费的凭证,以及其它两辆车在10月期间进出停车场,用微信向物业交费的打印单。“难道只有再打一次12358,物业才肯退吗?” 物价部门:将查明系统是否有问题 针对该事件,物价部门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关于江女士投诉的其它两辆车尚未退还多收费用的问题,先请物业自查,物价部门也会调查,调查结果会告知双方。至于是否系统问题,也将进行调查。 不过,江女士投诉的物业10月1日起擅自将300元月租费涨为400元,系合同问题,不属于物价部门管理,只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恒安物业:没乱收费,将自查还真相 恒安物业王经理表示,自己曾就此事多次拜访江女士,并已作出道歉,同时也已退还了一部车国庆期间按临时车收取的费用。 不过,王经理否认存在乱收费现象,称此事件是由于国庆放假期间,系统延迟而引发的误会。 至于江女士反映的还有其它两辆车也被多收停车费的问题,王经理表示恒安物业将就此进行自查,核实清楚情况再予以回复,希望能消除误会。 事件回放 “月租车”被当“临时车”收费 市民江女士反映,称在10月1日至9日国庆放假期间,其公司三辆长期停放在恒安国际广场地下停车场的“月租车”,被物业当成“临时车”收费,每次进出停车场都需另外缴费,其中一部车最多的一次收费达每天70余元。 对此,物业公司答复称系系统问题,查实后将退还。国庆假期结束后,江女士找物业公司沟通退费事宜,物业却表示收费没有问题,国庆期间的收费不能退还,原因是江女士公司缴纳的停车费到账时间为10月1日,系统无法及时生效,故无法识别其为“月租车”。协商无果,江女士只好拨打12358热线进行维权。 |
相关阅读:
- [ 11-16]厦沙高速泉州两路段16日12时通车 收费标准已经出炉
- [ 11-15]微信信用卡还款下月起收费 部分银行则下调服务手续费
- [ 10-01]厦门:因停车费引发纠纷 车主驾车拖行收费员
- [ 08-19]女子深夜向海沧大桥收费站人员求助谎报遭绑架
- [ 08-19]女子深夜向海沧大桥收费站人员求助谎报遭绑架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