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1日(通讯员 张威 张宏)近日,厦门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并下发《关于围绕“五抓五重”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监督责任清单,并通过责任分解,明确每个部门、人员的监督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行到市属国有企业、镇(街)纪委和区级派驻机构。各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监督责任清单的建设,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 《通知》指出,监督责任清单构成内容要突出“五抓五重”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清单构成要素设为两级,第一级项目按照“五抓五重”设置,第二级项目为落实“五抓五重”的具体工作措施。具体措施要求围绕党章规定三项主要任务、六项经常性工作,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原则上一年一定,并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补充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具体从抓日常监督、抓执纪审查、抓责任追究、抓标本兼治和抓自身建设五个方面进行设置,并明确了应有的基本内容。 《通知》强调,清单要在五个主要方面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明确、履责有凭、问责有据。特别是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本单位政治生态,尤其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领域、敏感岗位,紧盯所监督部门的行业管理主责,有针对性研究再监督、再检查的有效措施;要注重细化具体化,突出可操作性,不搞千篇一律、千人一面。 为强化清单执行,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对清单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及时查缺补漏。市纪委有关部门将进行日常督查和重点检查,确保监督责任清单的严格落实。清单建设和执行情况,将作为履责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作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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