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门首次开出垃圾分类整改书 拒不整改将被开具罚单

2017-11-10 07:07:29雷妤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庄英虹 林雪清)今后,若市民再不将垃圾进行分类,不仅是受教育那么简单了,还可能收到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

昨日,在湖里辖区内,湖里城管执法局金山中队开出了一张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不仅是湖里区垃圾分类的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也是《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两个月来,全市对垃圾不分类开出的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屡劝无效城管开整改书

昨天下午4点左右,湖里城管执法局、湖里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后坑社区环卫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一行到后坑社区检查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在检查中发现,后坑实业旁的一家烧烤店不按规定投放垃圾,把烧烤签、啤酒瓶丢弃在“厨余垃圾”箱里。

执法人员向晨报记者介绍说,按照垃圾分类规则,啤酒瓶应丢弃在“可回收垃圾”箱,烧烤签应丢弃在“其他垃圾”箱内。

“事实上,这家烧烤店的问题很突出,拒不垃圾分类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前期社区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劝导工作,但店主都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金山中队相关负责人说,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将证据与线索转交执法局,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

对此,执法人员先对该店家进行相关条例的宣传劝导,并对该店开具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其3日内改正。 “接到通知书后,店主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昨日城管部门在金山社区辖区内,又开具第二张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负责人说:“同样也是区垃分办、金山社区反映的线索,一家超市长期将鱼的废料、菜叶跟塑料纸扔在‘其他垃圾’箱内。”

拒不整改将被开具罚单

记者了解到,这次开具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由区垃分办及社区共同监督督促其整改。若拒不整改,城管部门将进一步进行处罚。

那么处罚金额是多少呢?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没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若市民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城管部门对单位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若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