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时政> 正文

翔安区检察院积极调查非法占地非法排污企业

2017-11-08 17:10:06戴舒静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翔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调查。

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徐鲁鹭)企业有污染和非法占地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却未能处理。近日,翔安区检察院监督区环保局和执法局,依法取缔了内厝镇的一家企业,结束了该企业长达12年的非法占地经营生产及非法排污行为。

网络动态监测,监督查处污染行为

2016年9月,翔安区检察院通过网络舆情信息系统,发现了内厝镇某工贸公司污染环境被省级媒体曝光的信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得到检察长批示后,第一时间对此事展开调查。

承办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的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违反相关环境法规。而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仅口头要求“限期整改”,在三个月期间内未依法立案查处,存在怠于履职的行为。

该院随即向区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查办力度。经监督,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该公司也提交了停产报告,承诺于2017年3月1日停产。

现场调查监督公司停产、违建厂房拆除

然而,今年3月1日至16日期间,检察官在依法跟进监督时,两次至该公司实地调查,发现其仍旧照常营业。同时,检察官还发现该公司占地使用的3684平方米厂房系违法搭盖。经查,该厂房是官路村村民陈某、黄某在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占地搭盖,并出租给公司使用生产。

区执法局在收到区环保局关于该公司违法线索的抄告信息后,存在怠于履职情形,没有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因此,在继续监督区环保局履职的同时,翔安区检察院向区执法局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及时查处陈某、黄某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随后,区执法局对陈某、黄某的违建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其非法搭盖的建筑物。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违法搭盖的厂房也已拆除。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