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行为易引发高速公路伤亡事故。黄劲超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作为全立交、全封闭、控制出入口的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通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车流量大且车速快。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一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易引发交通事故。昨日,厦门高速交警对外发布6类高速公路易发伤亡事故案例。 擅自捡拾货物司机被撞身亡 10月14日0时20分许,周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泉州往厦门方向)A道2280km+300m路段附近时,货物突然从车上掉落。周某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下车捡掉落货物。此时,陈某正好驾驶小车行经此处,于周某发生碰撞,致周某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 交警表示,此类交通事故主要因为驾驶人擅自停车和下车捡货物所致。交警提醒,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出车前也要绑紧绑实货物。如果出现货物掉落时,要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并拨打12122进行求助,不得擅自捡拾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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