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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租赁房今年第三批轮候分配月底启动

2017-10-26 09: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本批次房源只接受1人户申请家庭的意向登记

东南网10月日26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7年第三批轮候分配将启动。其中,该批次房源均为岛外一房型房源,共约980套。

10月30日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将启动意向登记。需注意的是,本批次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即只接受1人户申请家庭的意向登记。

980套岛外现房待分

这一次共有约980套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的一房型房源,均位于岛外,安排在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集美区的华铃花园二期、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房源均为现房。

本批次仅面向厦门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即只接受1人户申请家庭的意向登记。

厦门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应需要年满30周岁,在厦门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厦门市户籍满三年。同时,需要在厦门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6年)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其中,住房困难的标准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收入标准是一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月底启动意向登记

有意向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市民,这几个时间点得记住。

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0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的市民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地税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

本次的公开摇号时间,为11月15日。摇号排序在1-980号的申请家庭以及排序在980号以后的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申请家庭将纳入受理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未纳入受理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摇号后,将于11月17日至11月30日接受申请受理,并相继进入审核公示、分配阶段。

仅接受一人户家庭申请

据介绍,2015年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以来,厦门市已开展了8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工作,由于入围申请家庭结构与房源户型的匹配问题,目前还剩余900多套一房型现房房源尚未分配。

这也是本批次仅接受单身居民申请的原因。相关负责人称,再结合以往各批次1人户申请家庭的意向登记情况,为充分利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现房房源,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的使用效率,及时解决1人户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本批次将厦门市岛外现有已竣工交付的一房型房源专门安排一个批次分配,可先行解决1人户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介绍,由于本批次提供的是一房型房源,若面向2人及以上户申请家庭,由于实际居住空间不足(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左右),无法真正满足申请家庭的实际住房需求,因此本批次不安排2人及以上户参加申请。

不过大伙儿也别着急,目前厦门市多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在持续加紧建设中,市建设局将根据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及群众总体需求情况,尽快启动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2人及以上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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