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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新规:在厦申请保障性租赁房收入标准放宽

2017-10-24 08:00:22郭钦转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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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化主要体现在申请保障性租赁房,部分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放宽了(具体调整内容见表格)。另外,《新标准》增加了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若欲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1人户家庭的年收入应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应不高于25万元。

目前,珩琦公寓、园博公寓、后吴公寓三个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正如火如荼开展建设。建成后,运营企业安居集团(咨询电话:968383)将根据需求安排部分房源,分批面向本市户籍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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