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将不文明旅游纳入重点治理 旅游不文明将被罚

2017-09-26 09:06:04吴君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规定》将重点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君宁)厦门常年游客如潮,是许多游客钟情的旅游度假胜地,然而,个别游客乱扔垃圾、破坏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等不文明行为,影响了旅游景区的环境和秩序,损害了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将于10月1日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不文明旅游明确纳入了重点治理清单。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在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加大对文明旅游工作的日常检查力度,督促旅行社、导游落实“一岗双责”,把文明旅游倡导责任落到实处,在全市形成文明旅游的好风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