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7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2017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共受理88户。经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和初审,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国土房产等部门反馈的人口、户籍、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将88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审核结果 (一)申请人顺序号20170200001号等82户在家庭人口、户籍、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申请户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申请人顺序号20170200024号等4户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我局将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按照申请户在《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向申请人寄送书面通知。 (三)申请人顺序号20170200023、20170200086号等2户已办理撤销申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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