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9月10日起实施

2017-08-30 11:40:17詹文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解读】

五大亮点务实管用

[亮点1] 提升“三化”水平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说,《办法》围绕提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专章规定促进措施。

一是减量化。通过分类让生活垃圾减量,就是为城市减负。《办法》规定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和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减量责任以及相应促进措施。

二是资源化。垃圾被认为是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办法》通过明确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相匹配、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相协调的资源化回收利用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三是无害化。《办法》明确政府对处理设施和收运处理系统建设的责任,加强对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流程管控,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同时,鉴于餐饮垃圾、大件垃圾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方面的特殊性,特别要求市政府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此外,禁止园林绿化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亮点] 强化机制保障         

“《办法》完善整体设计,着力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持之以恒的管理机制。”郭晓芳说。

首先是政府主导。明确规定市、区政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规定了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规定了考核和问责机制。

其次是社会协同。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办法》特别规定了公共机构以及学校、国有企业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必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承担更严格的责任;规定相关行业协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社会参与。

三是属地管理。明确镇(街道)、村(居)委会所应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的落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