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厦门教育系统将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至少有四类人会被列入“黑名单”,包括失信的建筑单位和培训机构。 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的《厦门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说,纳入教育系统“黑名单”应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法人或自然人:(1)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经认定,建设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3)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4)在职称评定、市级以上评先评优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方案》说,教育系统将逐步建立教育信用档案,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学校、老师、学生都要评信用 从《方案》看,教育系统的信用制度包括学校、老师和学生。 在学校信用方面,主要指出要规范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广告发布等行为。 《方案》透露,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信用评价办法,学校信用评价将分为四个等级:良好,合格,提示和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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