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资源化,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回收体系,依托市场机制,力求在厦门尽快建立与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相匹配、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相协调的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如鼓励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系统,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落实无害化要求,草案修改二稿专门针对有害垃圾的处理增加了多个条款,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管控,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如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贮存,有害垃圾处理企业应当定期收集运输。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是《办法(草案)》在一审、二审过程中讨论最多的问题。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是管理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按照这两种途径还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街道办(镇政府)确定。 草案修改二稿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业主协商确定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划分和增加的费用负担等事宜,各级政府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管理责任人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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