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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终身制” 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有八大变化

2017-08-19 19:36:33郭文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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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教室用于选课走班

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新要求,新的评估办法在教学用房、教师配置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如普通教室配置,旧标准虽然分为规划建设要求(适用于一级达标)和基本建设要求(适用于二三级达标)两类,但配置标准都是1:1,也就是几个行政班就配几间教室;新标准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做了适当调整,学校要预留一定数量的教室,用于今后的选课走班教学。

违规办学一票否决

新办法对规范办学做了更加刚性的要求,在申报条件、评估后管理中继续提出规范办学底线要求,对违规办学实行“一票否决”。

如师资是课程开设的重要前提,评估指标说明中明确,一级达标评估时,任何一科的专业教师(含实验员)没有配齐,导致无法满足课程开设或是没有开足开齐的,相应地,就在教师配备、课程管理等项目重复扣分。

建设体系等方面

课改成效显著可直接申报

去年,省级启动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激励各地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近年来,部分市县新创办的新兴高中积极投身课程改革,此次修订明确:成效初显、潜质较好的未达标高中可直接申报二级达标;成效显著且被列为省级高中课改基地的可直接申报一级达标。

打通二三级达标高中之间、达标高中与课改基地建设之间的关系,这也将有助于吸引高中学校聚焦课程改革,吸引民办高中积极创建达标高中。

一级达标申报需市级预评估

此次修订强化了设区市职责,要求市级开展二三级达标评估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的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资格审查、市级评估概况及分项情况、学校整改方案等。对一级达标申报学校的,原先市级仅负责资格审查基础,现在要求先开展市级预评估,未达标直接申报二级的比照执行,市级资格审查、预评估,最后的现场评估工作由省级组织。

存在问题可降级或撤销

进一步明确省级达标高中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避免部分学校评上一级达标后“躺着办学”。

2017年起,省教育厅将组织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重新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名单,并根据需要对各达标高中开展专项督查,复查、督查情况反馈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定期复查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并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目前,省教育厅正研制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复查方案,未来按复查结果分类处理,对优秀的学校加大经费政策扶持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限期整改、降级直至撤销达标称号处理。

背景

修订原因

为适应新高考模式

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福建省达标高中建设评估源自1990年代初,历经二十多年发展,已成为我省基础教育领域的重要品牌。此次省教育厅组织项目组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对评估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是为了适应我省教育改革的需要。

原因1:我省明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将进入不分文理的新高考模式,一年后我省高中将面临高考改革新方案、课程设置新方案、学科课程新标准、国家课程新教材四大变化,因此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优化资源配置,满足未来选课走班教学新要求。

原因2:我省已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和要求日益提高,当前普通高中教育的主要任务已经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省级修订评估办法和标准,是对社会呼声的主动回应。

原因3: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多年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成为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上一轮修订达标高中评估办法后,我省普通高中有了长足发展,当前亟需进一步明确办学评价标准,推进多样化特色发展。

修订过程

教学专家名师骨干

逐条研讨确定标准

启动时间:2014年底

研制过程:组建专业团队—认真研制文件—充分听取意见

修订课题组成员: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专家、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和省市县教育行政、教研、教育装备、考试招生部门的业务骨干。

修订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改革部署,结合近年达标建设评估工作,重新梳理评估指标,优化框架体系,逐条研讨确定标准,并就有关评估办法等内容进行认真修订。

文件分正文和附件两大部分。正文部分主要是“评估办法”,包括申报资格和评估合格标准等七大内容。附件部分最核心的内容是评估指标,包括评估项目、各项标准、指标说明、参数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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