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8日(福建日报记者 邓婕)日前,厦门市通过媒体对38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其中包括2名从机关到国企纪委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此前已从市纪委调整3名干部到国有企业担任纪委书记。 选拔干部到国企任职是厦门市强化国企纪委独立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该市对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工作的持续深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国企尤为紧迫,改革创新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让国企纪委履职‘胆气更足、身板更硬’势在必行。”厦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了解,以往国企纪委书记由所在企业党委提名,大部分从企业内部产生,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以及人员编制、经费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决定,国企纪委书记考核评价和薪酬发放由企业确定,纪委干部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 厦门市围绕落实“两个为主”,出台市属国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规范流程,市纪委提出人选,并对其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把关,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考察任命,增强纪委的独立性。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下发《厦门市直管国有企业纪委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了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 在此基础上,厦门市纪委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业培训、挂职交流、轮岗、跟班学习等形式增强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整体业务能力。去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114场。 2016年以来,13家厦门市直管国企已全部设立了党委和纪委,成立了纪检监察室,按配齐配强的原则共配专职纪检监察人员73人(含纪委书记)。今年上半年,13家国企纪委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7人,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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