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7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开始申报,厦门重点支持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智能硬件产品研发、企业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物联网企业走出去、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物联网应用项目研发和物联网特色应用平台建设。 申报单位应在厦门市注册时间满2年以上,申报项目符合经信、科技、发改、商务等一个以上部门的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其中“支持物联网企业走出去”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中标的项目,其他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实施的项目。 根据规定,厦门对经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经信局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经信局予以建设或运营补助,平台进行设施更新改造和购置服务设备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综合考虑平台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物联网企业走出去,从事物联网开发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经信局按合同完成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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