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曾嫣艳)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厦翔委[2017]2号)规定,经翔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翔安区第三轮巡察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对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 反映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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