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妇幼保健院停车耗时 有人发现商机:代客泊车

2017-07-04 09:2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提供代泊车服务的人在等待生意。

  代泊公司的卡片印有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和logo。

一个难题

每天早上7点半、下午2点半,医院停车入口门前都会出现排队高峰,高峰期往往要持续两三个小时。

一个尴尬

车主和泊车公司并未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划分;而关于代客泊车行为,我国尚无相关法规进行监管。

【现场走访】

入院车辆堵成长龙

前进速度十分缓慢

厦门日报讯 (记者席恺)代客泊车服务,在酒店或休闲、娱乐场所都有提供。不过,因排队等候停车出现的有偿代泊服务,在厦门却少有听闻。

昨天上午8时左右,一位正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排队停车的微博网友发帖称:在医院排队停车十分耗时,代客泊车服务已在这里悄然兴起。记者随即跟进采访了解。

受附近路面施工、就诊人员多、停车位有限等因素影响,停车难成了前来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的市民普遍感受。据了解,该院地面车位和立体停车库车位共计约240个。

昨天下午2点,记者驱车通过思明南路与镇海路交叉路口红绿灯,前往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的等候车道上已经排满了车辆。大致数了一下,从信号灯处到医院的车辆入口共约有50辆车,加之不时有外道车辆插队进入“排队大军”,前进速度十分缓慢。

正在指挥疏导的辅警介绍,早上7点半、下午2点半,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入口门前都会迎来排队高峰,车辆进入医院仅一个入口,且被栏杆阻隔成单车道,驶入隔离等候区,无法中途放弃等待或插队,只能等候,一点点向前挪——而高峰期会持续2—3个小时。提供代泊车服务的人,就穿梭在排队的车龙中。

【记者体验】

代泊司机抄近道

未出示驾驶证

在医院的车辆入口处,一顶橘黄色的遮阳伞十分醒目,伞面印有一家代泊公司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和logo,医院车辆进口处,一名保安拿给记者一张印制的“临时停车”卡片,告知这是代泊人员留在这里的,有需要可以拿给前来停车的车主,也可扫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注册并使用。

当天下午2点15分,记者预约到一位杨姓代泊员前来服务,告知车辆停于医院车辆入口处的小路上,要求其将车停进医院。2点18分,杨师傅通过电话联系到记者,确定具体位置,2点25分,代泊服务开始,记者以体验为由坐于副驾驶座。杨师傅熟悉周边路况,约10分钟后,他已驾车从思明南路附近一小道直接拐入前往医院停车的等候车道了,他说,很少人知道有这样的小路,这样一来,至少省了20分钟的排队等候时间。这期间,杨师傅未向记者出示自己的驾驶证和工作证等相关证件,仅穿一件印有某代泊公司标识的红色“制服”。

【市民担忧】

泊车期间出事故

责任难以划分

代泊期间,杨师傅告诉记者,代泊业务在该医院周边开展已有两月有余,他与其他十多位代泊员共同负责该区域的代泊业务。据杨师傅介绍,代泊收费标准是由服务费和等候费两部分组成,每单不管代泊时间长短,自己的收入都是7元,因为订单不多,他们并不像代驾服务一样靠订单赚钱,拿的是固定工资,每月工资为5000元左右。

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表示暂时“不太敢用”。车主林先生表示,把车直接交给陌生人,确实不放心,“万一司机直接把车开跑了怎么办?”车主梁女士则担心:“出现擦碰还是小事,万一代泊司机开车出了伤人的大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只有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记录,没有一纸合同,市民觉得“不大靠谱”。

杨师傅告诉记者,通过平台成功预约代泊服务后,车主担心的代泊期间出现车辆擦碰、车辆违法等情况,公司将会积极予以处理。另外,公司对代泊员的驾龄和驾驶技术都有要求,驾龄都需在5年以上。

【律师说法】

尚无相关监管法规

使用服务需谨慎

福建冠德事务所龚晓洪律师表示,目前代客泊车服务基本上都是企业和公司的内部行为,我国尚无专门的相关法规进行监管,因此在代客泊车这件事情上,无论是车主方,还是代客泊车的服务方,都需谨慎为之。

律师表示,从提供泊车的服务公司角度来说,泊车司机必须有驾照和驾驶经验,同时必须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车主来说,把车交给司机之前,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如果是通过手机客户端预约的司机,必须对司机的驾照和身份证进行确认。律师还提到,由于车主与泊车服务公司未签订合同,则需从法律原理上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束,泊车司机的义务是在服务过程中不能出现刮碰或随意拿走车上物品,否则需做赔偿;而其权利则是获得相应服务报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